【徵才】國立臺南護專學生輔導中心校聘組員(心理師)

一、用人單位:學生事務處 學生輔導中心

二、職務名稱:校聘組員(心理師)

三、名額:1名

四、工作項目:

(一)諮商輔導與校園三級預防工作(含高關懷學生篩檢及關懷追蹤、個別諮商、團體諮商、危機處理、心理測驗、班級輔導、個案管理與轉介、工作坊、相關主題輔導知能研習、相關宣導工作…等)。

(二)教育部相關計畫申請、執行、經費核銷、結案提報、工作報告及公文處理。

(三)諮商輔導e化服務系統管理運作等。

(四)導師業務。

(五)輔導相關行政工作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。

五、應具資格條件:

(一)碩士以上學歷,領有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,具學校輔導相關工作經驗尤佳。

(二)熟電腦文書,具主動積極與認真負責之工作態度,善於溝通協調、高度服務熱忱、重視團隊合作者尤佳。

六、報名期間:108.8.1-108.8.8

七、面試及業務測驗:採面試

八、工作地址: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(臺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78號)

九、聯絡方式

(一)意者請自即日起至報名截止日前,檢附以下資料依序裝訂,寄至本校人事室收:

 1.個人簡歷表(含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性別、學歷、經歷、本人近三月照片、聯絡電話等)。

2.自傳(個人生涯規劃、專長領域、輔導工作實務心得)。

3.諮商心理師、臨床心理師證書影本。

4.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、大學歷年成績單影本(大學歷年成績單如未檢附者視同資料不齊全)

5.最近3年工作經驗影本。

6.如有與本案應徵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、證照或工作經驗及證明文件(請於履歷表中簡明扼要摘列)。

(二)待遇:依照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校聘人員管理要點相關規定辦理。每月薪酬新台幣30,314元,具有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照得另支付專業技術加給。

(三)請檢齊報名表件,以適當大小紙袋裝封,封面註明「應徵校聘組員(心理師)」,並至網頁(https://forms.gle/r4unSmC9u7yqvf4M8)填寫報名表,並於民國   108年8月8日(星期四)前以掛號寄送(以郵戳為憑)本校人事室收,逾期及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。合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,未合者及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。聯絡電話:06- 2200182 蘇小姐。

(四)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,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