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衛生福利部公告(衛部心字第1031761003號)。為去除精神病汙名形象,促進精神病人權益保障、充權及保護,並提供精神病人一個健康、公平的治療與照護環境,衛生福利部已公告Schizophrenia之中文譯名由「精神分裂症」更換為「思覺失調症」 上一 文章 請會員建議月會課程與相關講師推薦 下一 文章 轉知會員-徵求澎湖空難心理救災人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