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臨床心理學會對於立法院江惠貞等立委所提 《心理師法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之意見 台灣臨床心理學會 2014/4/21 本學會反對江立委所提修改心理師法第二條條文一案,期盼此案能依據產官學多方面的實徵意見,並經過充分規劃。 江案擬增「以大學學歷報考者,需具有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五年以上臨床實務經驗」一項條文。本學會對此有諸多疑慮和擔憂,取重要之三點,回應如下,以說明此舉之絕不可行。 詳細文本: 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0B8sT5WC-_OSAZFBhdDlmNEtrNkUtS1NCcEh1dFBZTllfZmhz/edit?usp=sharing 上一 文章 兩項公會調查-有意願會員填寫調查表 下一 文章 第一屆臨床心理師節暨心理健康促進實務工作論壇